ZT 俏江南张兰换国籍,被谁逼?
俏江南张兰换国籍,被谁逼?
对张兰来说,“不当中国人”是上市过程中成本最低、利益最大化的方式
近来一则新闻将俏江南老板张兰再次推向大众及传媒聚光灯的焦点下,据报道称:俏江南原创始人之一马先生将张兰诉至朝阳法院,要求张兰按照离职补偿协议约定协助他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立案后法院始终联系不上张兰,邮寄的起诉书和传票也被退回。经向张兰户籍地派出所核实,张兰已于9月17日注销户口。
对于变更国籍,大家更为关注的可能是其政协委员身份的问题、以及张兰曾在媒体前激昂表白过的爱国、不移民姿态,但结合俏江南近几年的融资路径来看,这恐怕是为上市而作的不得已之举。
A股路断
2012年年初,俏江南出现在证监会公布的终止审查名单中,宣告俏江南在A股上市融资申请的终止。根据业内的分析以及保代培训的内容,俏江南此番A股折戟更主要的原因在于证监会对待餐饮企业上市的态度。在证监会看来,拟上市的餐饮企业存在两大问题难以解决和控制:首先是收入及利润确认问题,餐饮企业很多的业务收入以及采购都是通过现金完成的,故做账空间大,核实的难度大。其次是从业人员的社保问题,餐饮从业人员人数多且流动性大,为这些人严格按要求缴纳社保存在困难且成本较高。在A股之路不通的情况下,俏江南的选择就不得不转向境外。
“10号文”加大红筹上市成本
对于民营企业的境外上市,基本多采用“小红筹”的模式,即由自然人股东直接持有一系列的境外持股公司,并由境外持股公司持有境内的权益(如下图所示)。
在上述架构基础上,股东将直接以其持有的境外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发行股票,这样结构下的发行不需要中国证监会的审批,取得交易所和发行地监管机构的审批即可。但是大多数民营企业现实中的结构多是股东直接持有或者通过国内的持股公司持有国内的资产,这样在搭建上述结构过程中,最为关键的问题就在于如何完成资产出境,也即将境内运营企业的股权从自然人股东名下或国内持股公司名下转移至境外持股结构下。
在2006年之前,这样的操作非常容易,由境外公司收购境内企业即可,收购价格甚至可以是名义价格。但是在2006年,商务部等六部委发布了《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暂行规定》(也即业界所称的“10号文”),将此种模式完全堵死。
10号文的的第11条规定如下:“境内公司、企业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外合法设立或控制的公司名义,并购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境内公司,应报商务部审批。当事人不得以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或其他方式,规避前述要求。”
也就是说,如果按照上述模式操作重组,需要取得商务部的审批,甚至境外发行也需要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审批。
绕道“10号文”有哪些操作?
故在此之后,重组基本上都是本着绕开10号文的原则来做的。
我们以忠旺铝材(2009年5月在香港上市)的案例来看下中国民营公司要走红筹IPO之路有多麻烦。
曾有文章对此详述:
忠旺于2008年开始了红筹架构的实际操作。首先,创始人刘忠田在境外搭建好了如图二右半部分所示的控制权架构。 然后,再将辽宁忠旺的两大股东(辽阳铝制品厂、香港港隆公司)所持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忠旺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如此,辽宁忠旺便成为忠旺投资(香港)的全资子公司。
但是,整个收购过程,忠旺并未就此向商务部申请审批。对此,忠旺的法律顾问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给出的法律依据是:辽宁忠旺是中外合资企业,将内地及海外股东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忠旺投资(香港),其法律性质为转让外商投资企业的权益。所以,忠旺投资(香港)收购辽宁忠旺的全部权益,并不构成10号文所定义的“海外投资者收购一家内地企业”,因此无需获得商务部的批准。
这实际上是试探了商务部的底线,看商务部如何认定“外资企业”。至少在忠旺案例中,商务部是“放了一马”:无需外资全资或控股,只要是“中外合资企业”,也可以不用通过商务部而完成资产出境。除了忠旺采用的外商投资路线,还有“两步走”模式(先由第三方收购,再从第三方处购回,案例见中国玉米油)以及采用家族信托模式(案例见宝信汽车)。此处不再详述。
不过, 这些手段都不如最直接的方式:控制人换国籍。在变更完身份之后,股东直接就是外国人,完全不受10号文的限制。
圣基茨,中国富人不会陌生的岛国名
就换身份这一操作模式而言,目前排在此类移民目的的首选移民地国家是一个叫圣基茨的岛国,这个国家完全是弹丸之地,领土总共两个岛,总人口才3万多。有媒体爆料张兰移民到一个加勒比小国,那么很可能张兰的移民地也是这里。选择这里作为移民地的好处在于:1、时间快,基本上3-4个月搞定,也不需要坐移民监;2、条件低,基本上等于花钱买护照(比如向当地交25万美元,或者购房);3、可以作为未来移民其他主要移民地的跳板(以圣基茨的身份移民说起来比以中国人身份移民还要便捷)。
在取得这里的护照后,移民者一般还需要清理国内的户籍,否则在身份认定上存在问题。按照中国目前《国籍法》,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但是对于未定居外国的,退出中国国籍还需要公安部门的批准,这个一般是以户籍的注销为标志。对于一般的移民者,并不急于注销户籍,这样基本上相当于持有两个国籍(但是实际使用会有限制,在此不详述)。但是从境外上市目的来说,律师一般都会要求股东完成国内户籍的注销,这样从法律上才算完全变成了外国人,才能干干净净地绕开10号文(这也正是移民的目的)。
如上所说,除了换国籍,绕开10号文还有别的好几种可选方法,但都没有换国籍直截了当且耗时短。有些老板不愿意换国籍,因为换了国籍旧有的政治身份就没有了,特别是对于一些重资产且 “历史”复杂的老板,没了政治身份很可能企业就没了。俏江南作为一个餐饮企业,跟上面所说的基本不搭边,所以老板换身份对企业的负面影响不大。
换国籍的最主要好处就是快。从张兰换国籍的选择来看,俏江南是真心急着上市。
尽快上市源于鼎晖压力?
俏江南这么着急融资,除了企业扩张的需要,更深一层的因素应该是在于私募的要求。按照公开报道,2008年度的时候,俏江南引进了鼎晖投资作为私募投资人,投资金额大概为2亿元人民币。但是张兰和鼎晖的关系并没有处得那么好,在2011年8月时张兰甚至向媒体抱怨称引进鼎晖是其最大的失误。鼎晖作为私募机构,花的钱其实是它的投资人的钱,所以也有退出的压力。PE一般的存续期不会超过7年,鼎晖投在俏江南里马上就5年了,所以尽快寻求上市以完成退出的压力还是很明显的。当然鼎晖的压力会传导给俏江南与张兰——对于私募机构投资企业,有时会跟企业约定一个完成上市的期限,在这期限之前完不成上市的,原股东需要按照特定的回报率回购投资人的股份,而这个可不是张兰愿意看到的。所以在以上压力下,俏江南从A股迅速的转投境外以求上市融资,甚至导致张老板换身份,也是可以理解的了。
本文作者是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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